上海音樂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公布!
【導語】上海音樂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已經出來了,同學們要抓緊時間復習,放平心態,離上岸就差臨門一腳了。下面是在職研究生資訊網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上海音樂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及錄取工作辦法情況,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為了認真貫徹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研究生復試的相關要求,落實國家文件精神及教育改革發展綱要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原則,針對本院學科布局、招生計劃、預分名額及生源等具體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一領導及工作機構與工作職責
成立上海音樂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負責本院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及錄取工作,統籌管理和協調復試、錄取的相關工作。
二復試主要方式、內容、時間和工作要求
㈠復試時間為2024年3月30日、3月31日、4月1日。
㈡復試包括以下內容:
1.復試資格審查。
2.專業考試(形式一般為筆試或機試。其中表演學科為面試,與綜合面試一并進行)
3.綜合面試
4.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
5.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兩門涵蓋本科階段主干課程的考試
㈢復試形式采取現場復試方式。筆試或機試的考試時間為3小時。綜合面試的目的是為了更加全面了解考生情況,考察其綜合素質。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2.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的表現;
3.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以及人文素質,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㈣綜合面試由各復試小組組織。按照本專業面試和實踐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面試題目的選擇方式等具體程序、評分標準以及評分辦法等進行面試及評分。
㈤英語聽力及口語測試的形式和內容由公共基礎部外語教研室制定。
㈥同等學力考生加試的兩門專業課由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院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組織命題和考試。試題內容應涵蓋所報考專業要求的本科主干課程,試題難易程度應嚴格按本科教學大綱的要求掌握。具體要求詳見招生簡章。
㈦按照教育部文件精神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要求,為嚴肅考試紀律、強化復試考核程序,各科目考試全程錄音錄像。
三調劑
2024年我院1352音樂、1354戲劇與影視非全日制專業學位尚有少量名額,可接受調劑生源。調劑申請僅接收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形式的考生。具體信息詳見《上海音樂學院2024年接受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研究生調劑辦法》(通知另發)。
四錄取
㈠根據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本院將在各學科專業的招生預分名額基礎上,依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成績,按照《上海音樂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合格標準及擬錄取辦法》(詳見附件)的具體要求,由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決定擬錄取名單。㈡復試期間凡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規定條件、考試違紀、身體及政治思想品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不予錄取。
五其他
㈠本辦法將于復試前在本院研究生部網站和教育部指定網站上公布并報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備案。2024年碩士研究生的擬錄取名單將在網上公示十個工作日。
㈡我院舉報和監督信箱為jjjc@shcmusic.edu.cn,監督電話為021-53307155,接受社會監督。
附件:上海音樂學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合格標準及擬錄取辦法
一、復試合格標準
1.專業(滿分100分):80分合格。
2.綜合面試(滿分100分):60分合格。
3.英語聽力與口語(滿分100分):此科目為考查科目,不設合格分數線,但計入復試總成績。
4.同等學力加試科目(滿分100分):60分合格;加試科目的成績不計入最終成績,任意單科加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復試總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總成績(滿分200分)=專業×100%+綜合面試×80%+英語聽力與口語×20%
三、擬錄取排序的最終成績計算方法
1.1301藝術學
最終成績=初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50%+復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50%
2.1352音樂和1354戲劇與影視
最終成績=初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30%+復試總成績(折算為100分)×70%
四、擬錄取辦法
為了落實教育部關于全日制與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的相關管理規定,充分考慮國家對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的不同定位,順應社會發展的需求,結合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各自學位特點以及我院學科特色,特制定擬錄取辦法如下:
1.復試各科均達到合格標準,政治思想品德考察和體檢應符合我院標準;
2.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各方向在各自預分組內按最終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
3.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各方向專業主課排序前3名(預分名額等于3名的為前2名,預分名額小于等于2名的為第1名)的考生優先錄取,其余考生在各自預分組內按最終成績由高到低排序錄取;專業主課排序不并列,如遇同分,則以最終成績決定排序。
4.一志愿報考非全日制的考生在非全日制計劃內優先錄取。
5.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大學生退役士兵計劃,在計劃內以最終成績決定排序。
6.在完成一志愿全日制、非全日制考生的錄取后,如非全日制計劃未完成,則結合學院學科發展需要,在申請調劑考生中按照最終成績擇優篩選,調劑錄取至非全日制。
- 2024-03-29
為了認真貫徹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上海市教委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研究生復試的相關要求,落實國家文件精神及教育改革發展綱要要求,堅持按需招生、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