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師范大學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錄取規則
【導語】2023年北京師范大學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錄取規則已正式公布,根據北京師范大學文件《2023年北京師范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說明》所示。為了方便廣大考生,以下是在職研究生資訊網小編整理的2023年北京師范大學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錄取規則詳細信息:
(1)考前預錄取
①參加考前面試并獲得“有條件錄取資格”的考生,初試成績達到北京師范大學自主劃線分數/國家線、報考資格和學歷檔案復審無誤后,即可直接獲得擬錄取資格。
②獲得“遞補資格”的考生,可在“有條件錄取資格”考生放棄或者初試成績沒有達到北京師范大學自主劃線分數/國家線的情況下,按照考前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遞補,獲得“有條件錄取資格”。
③未通過遞補獲得“有條件錄取資格”的考生,自動進入正常批錄取程序。
注:2023年本專業分數線是否按照北京師范大學自主劃線分數/國家線,請屆時以北京師范大學研招辦發布的信息為準。
(2)正常批復試錄取
正常批復試的考生,根據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復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總成績相同時,按初試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復試不合格考生不予錄取。
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研究生的人事檔案、戶口均不遷入北師大,畢業后須回定向單位就業。定向就業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協議。考生應自行處理與工作或學習單位因考試錄取而產生的所有問題,如果因此造成不能復試或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入學資格。
任何時候發現弄虛作假者,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責任由考生自負。
鄭重聲明:上述內容為北京師范大學文件《2023年北京師范大學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說明》所示做出的整理,不具有權威性和官方代表性,一切2023年北京師范大學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碩士(MPA)錄取規則應以北京師范大學公布的官方信息為主,以上提供的內容僅供廣大考生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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