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北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要求
【導語】2023年北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要求已正式公布,根據北京師范大學文件《北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所示。為了方便廣大考生,以下是在職研究生資訊網小編整理的2023年北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要求詳細信息:
一、錄取
我校堅持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并重、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和寧缺毋濫的錄取原則。
1.每位擬錄取考生都必須經過院(系)規定的所有復試環節。總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復試成績計算辦法由院(系)根據學科特點制定。
2.錄取優先級為第一志愿上線復試合格考生高于調劑復試合格考生,依據總成績分別排序。在考慮優先級的基礎上,嚴格按復試合格考生總成績排名擇優錄取。
3.復試成績不及格者、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入學后體檢結果不合格者、同等學力考生的加試課程成績不合格者、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者,以及其他不符合學校及報考院(系)錄取規定者,均為復試不合格,一律不予錄取。
4.入學后3個月內,學校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文件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包括證件、檔案、資格、專業能力等。
5.我校不允許研究生同時攻讀兩個以上(含)不同層次或相同層次的學位。有此情形的考生,應在復試期間主動告知報考院(系)。
二、信息公示
復試前,院(系)在本單位網站公示復試名單。
擬錄取名單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統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不予錄取。
注:任何時候一旦發現考生有不符合報考條件、違紀作弊、身體或思想品德狀況等不符合要求、通過弄虛作假取得初試或復試資格等情形,一律不予錄取;已經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已入學的取消學籍;觸犯法律法規的,按有關法律法規報司法機關處理。
鄭重聲明:上述內容為北京師范大學文件《北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所示做出的整理,不具有權威性和官方代表性,一切2023年北京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要求應以北京師范大學公布的官方信息為主,以上提供的內容僅供廣大考生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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